字者,含有其數,數者有靈動吉凶之分,文字有表現其形體及靈魂暗示,但其數之計算法,並非以代表現於形體上所結構之劃數為字劃數,實為其文字之靈魂即數理也,而推排者例如「陳」字其實在z筆劃數是十一數,但不能以十一數計之,是以左邊鈞耳乃為護「阜」字數之靈動,即有八數之形體,即計八數,合東字八數全共十六數之靈動的暗示,又「進」者照筆劃數是十劃數,但字有走馬「
」應算為走之字數即有七數之暗示,合佳字八數,並十五數之靈動也,茲舉例如次「
」即之三點水乃是水之四數(涼),「
」即草頭乃是大本艸六劃數(花),「
」即抱心乃是心之四劃數(怡),「
」即秉犬乃是犬之四劃數(狗),「月」即半肉乃是肉之劃數(育),「
」即走馬乃是走之七劃數(運),「
」即左鈞耳乃是阜之八劃數(阿),右郎即右鈞耳是邑之七劃數(都),「
」即挑手乃是手之四劃數(抱),「王」即斜玉乃玉之五劃數(珠),如一者為一劃數,二者為二劃數,三者為三劃數,四者為四劃數,五者為五劃數,六者為六劃數,七者為七劃數,八者為八劃數,九者為九劃數,十者為十劃數算,有該數靈動之本性故照此計,其餘悉依康熙字典上之劃數,數之無誤矣。